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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市取缔10个散煤无照经营网点

    信息发布者:wocares
    2020-08-04 13:29:43   转载

    入夏以来,为切实抓好散煤治理,推进大气污染防治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,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散煤的违法行为。截至目前,我市已取缔散煤无照经营网点10个,联合查办散煤运销案件7件,查扣没收劣质散煤85.8吨。

    今年以来,我市强化燃煤监管社会共治,实施举报奖励政策,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参与积极性,为加强燃煤监管提供了重要线索。同时,我市先后印发了《保定市劣质散煤管控方案》《关于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措施的通知》,围绕发布禁煤通告、规范运输监管、严打非法运销、严格使用监管等重点推进工作。

    严查劣质散煤管控。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陪同接待,直奔基层、直插现场,对全市劣质散煤管控开展督导检查。紧盯重点行业、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,采取无人机航拍、突击夜查推进全面排查整治。

    严把型煤产品质量。强化型煤质量监管,我市重点对原材料的采购和检验进行监督检查,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,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严把源头质量关。目前,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抽检型煤生产企业的100批次产品,合格率达100%

    严防散煤网点反弹。市场监管部门准确把握开展散煤经营网点“清零”目标,及时开展“回头看”,加快推进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变更。截至目前,全市已完成111家企业注销变更,55家企业正在进行中。同时,落实有奖举报投诉制度,发动社会公众监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。

    下一步,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利用散煤“冬病夏治”的关键攻坚窗口期,加强监管,整治散煤死灰复燃,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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